序列001的我,今天也想摆烂 - 第289章 你拿我当小白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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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第一定律不是公园的价值等於冰淇淋的甜度乘以步数的平方根吗?”
    铃鐺愣了一下,没想到黎雨还记得她隨口编的那句话。
    “那这就是第二定律,肉在烤的时候声音越好听,吃起来越香。我刚想出来的。”
    陈哲嘴角抽了一下,把烤好的肉夹到她碗里。
    铃鐺夹起来吹了两下,整个塞进嘴里,腮帮子鼓得圆圆的,嚼了几下,眼睛眯成一条缝。
    “好吃。”
    黎雨把自己烤的那份也夹给她。
    铃鐺碗里堆成了小山,她埋头苦吃,筷子就没停过。
    胖橘蹲在椅子上,脖子伸得老长,盯著铁网上那块正在滋滋冒油的牛舌。
    铃鐺夹起来吹了吹,递到它嘴边。
    胖橘叼过去,烫得嘴巴张了一下,但没吐出来,嚼了两下咽了,尾巴甩了一下。
    铃鐺又夹了一块,这次多吹了几下。
    “慢点吃,又没人跟你抢。”
    雪花从她腿上探出头,红色的眼睛盯著那块牛舌。
    铃鐺撕了一小条放在手心里,雪花低头叼走,小口小口地啃。
    陈哲看著这一幕,靠在椅背上。
    “你们家吃饭,跟动物园餵食似的。”
    铃鐺抬头看他。
    “你家吃饭什么样?”
    “就……正常吃。夹菜,嚼,咽。不说话。”
    “那多没意思。”
    铃鐺把一块烤好的五花肉蘸了酱,包进生菜里,整个塞进嘴里,嚼得咔嚓咔嚓响。
    “吃饭不说话,跟写作业不玩手机一样,纯属折磨自己。”
    黎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。
    “你写作业的时候玩手机,你老登知道吗?”
    铃鐺的身体僵了一下。
    “……我说的是比喻。比喻你懂吗?就是拿一件事类比另一件事,不代表我实际上做了。”
    黎雨没接话,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    铃鐺转过头瞪黎閒。
    黎閒正慢条斯理地吃著肉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    “老登,你不会真信了吧?”
    “信什么?”
    “我写作业的时候玩手机。”
    “你写作业的时候手机在茶几上,你又没拿。”
    铃鐺鬆了口气,把生菜叶子塞进嘴里。
    “就是嘛,姑姑净瞎说。”
    黎雨把茶杯放下。
    “你刚才自己说的。”
    “我那是口误。”
    陈哲在旁边笑出了声。
    “你跟你姑姑斗嘴,每次都是你先挖坑自己跳。”
    铃鐺哼了一声,夹起一块牛舌塞进嘴里,不说话了。
    两个大人欺负一个小孩,不陪他们玩了。
    一顿胡吃海喝过后。
    铃鐺靠在椅背上,双手搭在肚皮上,整个人像只吃饱了的猫。
    “撑死了。”
    陈哲看了一眼桌上那摞空盘子。
    “你一个人吃了三人份,能不撑吗。”
    “我还在长身体。”
    “你长身体需要吃这么多?”
    “需要。”
    铃鐺把胖橘从旁边椅子上捞过来放在腿上,手指在它背上一下一下地顺毛。
    胖橘眯著眼睛,喉咙里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。
    铃鐺低头盯著胖橘脖颈上的铃鐺看了几秒。
    “老爷爷送的这个铃鐺,胖橘戴上以后脾气好了不少。以前我摸它肚子它都咬我,现在隨便摸。”
    “那是被你摸习惯了,不是铃鐺的功劳。”
    黎雨端起茶杯。
    铃鐺不信,把胖橘的肚子翻过来,脸埋进去猛吸了一口。
    胖橘的四肢在空中僵了一瞬,尾巴炸成鸡毛掸子,用那双异色瞳狠狠瞪了铃鐺一眼,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呼嚕。
    铃鐺把脸抬起来。
    “你看,没咬我。以前早就一爪子拍过来了。”
    黎雨也懒得跟她爭,结了帐,一行人从烤肉店出来。
    铃鐺抱著胖橘走在前面,雪花趴在她肩膀上,红色的眼睛半眯著。
    她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,回头看向黎雨,眼睛亮晶晶的。
    “姑姑,回去能不能给我一些签名!”
    黎雨一脸问號,搞不懂这丫头的脑迴路。
    “你要签名干嘛?”
    “收藏啊。姑姑你现在可是有一堆粉丝的,等以后粉丝更多了,签名就更值钱了。我现在攒著,等长大了卖掉,能买好多布丁。”
    黎雨一巴掌拍在她后脑勺上。
    铃鐺捂著脑袋。
    “干嘛!”
    “你脑子里除了布丁还有什么?”
    “还有草莓蛋糕、巧克力、冰淇淋、烤鱼、排骨——”
    “行了行了。”
    黎雨打断她。
    铃鐺哼了一声,抱著胖橘继续走。
    胖橘的尾巴垂下来一晃一晃的,银铃鐺叮叮噹噹响了一路。
    回到旅馆,铃鐺把胖橘放在沙发上,从背包里翻出那只翠绿葫芦。
    她拧开盖子闻了闻,葫芦里的水还剩下小半瓶,甜丝丝的味道从瓶口飘出来。
    她倒了一小杯递给陈哲。
    “陈哲叔叔,你尝尝。”
    陈哲接过来抿了一口,眼睛亮了一下。
    “甜的?这是什么水?”
    “葫芦水。浮空岛上那位老爷爷给的。白开水倒进去,过一会儿就变甜了。”
    陈哲又喝了一口,咂了咂嘴,味道还不错。
    “你说的老爷爷什么来头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    “你连人家什么来头都不知道,就敢喝人家的水?”
    “老登说能喝我就喝了。”
    陈哲噎了一下,转头看了一眼黎閒。
    依旧在沙发上当著固定npc,没有任何表態。
    铃鐺正趴在茶几上翻背包,从里面又掏出一个葫芦。
    这只比刚才那只小一圈,顏色更深,接近墨绿。
    她拧开盖子闻了闻,皱了皱鼻子,倒了一小杯递给陈哲。
    “陈哲叔叔,你再试试这个。”
    陈哲接过来抿了一口,眉头皱成一团。
    “这什么味?苦的。”
    “那个老爷爷说这个不能喝,是涂的。”
    “涂哪?”
    铃鐺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眉心。
    “涂这里。他说能滋养经脉,对修炼有好处。我还没试过,你帮我试试唄。”
    陈哲低头看著那杯苦水,又抬头看铃鐺。
    “你拿我当小白鼠?”
    铃鐺一脸理所当然。
    “你不是s级吗?s级皮糙肉厚,涂一点又不会怎样。”
    陈哲嘴角抽了一下,用指尖沾了一点,涂在眉心。
    凉丝丝的,像薄荷,但没薄荷那么冲。
    过了几秒,眉心开始发热,一股温热顺著印堂往下淌,经过太阳穴,顺著脖子一直蔓延到胸口。
    他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,那股温热走到丹田的时候停住了,像一团小火苗在里面慢慢烧。
    “怎么样怎么样?”铃鐺凑过来。
    陈哲睁开眼,表情有点复杂。
    “你涂过吗?”
    “没有。我怕疼。”
    “这又不疼。”
    “万一呢。你先试,试完没问题我再涂。”
    陈哲深吸一口气。
    这丫头,拿他当实验品还理直气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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